南昌市精神病院,是隶属于南昌市民政局的一所精神病专科医院。
医院创建于1950年,位于市区内十字街203号,经过近50年的发展,特别是改革开放18年的发展,现已基本建设成为一所基础设施完备、人才梯次合理、专科配套齐全、业务技术精湛、社会形象良好、收费合理的精神病专科医院。医院先后被授予“江西省文明单位”、“南昌市文明单位”;多年的南昌市民政系统党务和行政业务目标管理“双先”单位。
医院核定床位200张,实际收治病人220人以上,现有职工140人,其中医务人员96人,副主任医师以上高级职称人员5人,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0人,初级专业技术人员71人。
医院按精神病专科医院设备比较齐全,能开展对精神疾病的各项检查。有脑电图机2台,脑地形图仪1台,心电图机3台,脑血流图仪1台,300毫安X光机1台,半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,BM超声诊断仪1台。
该院各项医疗措施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这个根本前提。门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,并每天均有一名副主任医师开专家门诊。住院病人实行“三级医师查房,分级护理,综合治疗”的措施。每周由江西医学院精神医学教研组教授对住院新病人查房一次,真正做到“天天专家门诊,住院教授把关”。住院病人以“治、教、劳、娱”相结合,开展西药、中药、电休克、督脉电针休克、音乐治疗、心理咨询、心理治疗、心理测验、智力测试等综合疗法,精神病人住院治愈好转率达97%。
1994年医院与南昌市残联合办了“南昌市精神病防治康复指导中心”,开展了城区的社区服务。